反转!14亿元赔偿被撤销!“王老吉”到底姓啥?
持续数年的“王老吉”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再度出现转折。
昨天,加多宝凉茶发布公告称,*高人民法院裁定“王老吉”商标案将发回重审,原因为该案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。
7月1日晚间,加多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与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声明。
声明称,*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: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,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。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(2014)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;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。
7月2日中午,广药集团通过王老吉官方微博发布*新声明称,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.4亿,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*高人民法院,该案件近日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并不意味着*终的判决。
据白云山2018年7月27日公告显示,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侵权纠纷一审判决,广东高院判处加多宝相关6家主体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应起十日内,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.41亿元。
但该案的《一审判决书》同时注明,若相关方不服此次判决,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高院递交上诉状,并提出副本上诉于*高人民法院。
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志妙认为,广东省高院采信的是广药集团提供的专项分析报告,但它是缺少了制作这份分析报告的人就是会计师他的签章,还有它的一个资质证明,形式上是有重大的瑕疵。另外,它是基于很多基础财务数据无法取得而做的一个分析报告,这样的话在内容上也认为是构成了重大的瑕疵。
据了解,自1995年开始,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,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租赁给加多宝集团使用。在后者的经营之下,红罐王老吉成为了凉茶行业的老大。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关于凉茶“红罐包装”归属权的纠纷肇始于2012年。彼时,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,均主张享有“红罐王老吉凉茶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。但此后,双方的“商标之争”持续长达7年。
加多宝与广药缠斗的恩恩怨怨
加多宝和广药集团之间的官司一切因商标之争而起,这两家公司之间的恩恩怨怨,究竟如何?
1995年
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品牌以20年的租期租给了香港加多宝。
1997年
广药与加多宝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。
2000年
双方先后签订合同,约定鸿道集团对“王老吉”商标租赁期限至2010年。
2002年至2003年间
鸿道集团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,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。
2010年
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,以非法手段行贿取得为由,申诉两个补充协议无效。
2011年5月
王老吉商标案立案,并确定在当年的9月开庭。但因为鸿道集团未应诉,官司被推到了12月。不过,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。
2012年5月27日
加多宝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获立案。5月28日,广药又称加多宝非法利润达75亿,将依法索赔。
2013年5月15日
广东省高院一审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“红罐之争”案。
2014年12月
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要求,并要求加多宝赔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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